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莆田市2023年度食品安全领域短板攻坚工作持续推进
为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深入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为民办实事活动,莆田市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监管,采取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措施,补齐民生领域食品安全评议短板,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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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
环境净化行动
截至7月底,完成统防统治面积102.96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144.55万亩次,科学安全用药培训24期1139人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农药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店及畜禽养殖场等共331家次。组织开展执法抽检95批次,其中农药82批次,兽药13批次,立案查处兽药案件1起,农药案件4起。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检查畜禽养殖企业42家次,印发《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召开莆田市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培训暨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进一步指导兽用抗菌药减量化使用。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市海洋渔业局实施水产养殖减量用药和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围绕我市主产的对虾、鲍鱼、牡蛎等水产养殖品种,重点整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及未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等突出问题。截至7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14人次,开展水产养殖执法行动118次,检查养殖单位229个次,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9批次,市级产地监督抽查191批次,市级风险监测131批次,合格率100%。
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
质量安全监管
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整治行动,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销售织纹螺、野生河鲀鱼等违禁食品。开展食品监督抽检,依法查处销售过程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销售含禁用药物、药残超标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截至7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34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74个次,食品生产经营者2350家次,查办食用农产品违法违规案件110起。
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质量提升行动
深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强化乳制品、肉制品、糕点、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截至7月底,市市场监管局生产环节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204家次,发现问题3个,移送案件线索3起;深入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 家次,移送案件线索2起;出动执法人员29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53家次,发现问题6个,均已整改完毕。
开展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整治
组织开展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截至7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4375人次,检查学校食堂930家次、学生集体配餐单位52家次、校外培训托管机构58家次、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1901家次,责令整改129家,完成问题整改233个。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54场次,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培训394人次。
积极推进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市633家学校食堂和15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线上视频巡查与线下实地监管相互融合。截至7月底,线上抽查及平台预警发现问题4847个,均已完成整改。
深入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莆田海关紧紧围绕进出口食品安全“一点问题都不能出”的要求,加强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有序开展进口食品收货人定期管理类核查,及时向企业推送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加大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加强进出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截至7月底,抽检进出口食品185项次,合格率100%;对1家进口食品收货人开展定期管理类核查,针对该企业未设置审计部门情况,督促及时整改,加强内部规范管理。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
加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网络订餐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隐患,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截至7月底,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5802人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6967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29起,其中立案查处337起,罚款248.935万元。组织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10411批次,合格率98.86%。
加大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
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力推进“昆仑2023”“食安8号”等专项行动,守护民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截至7月,共组织破获食安领域案件86起,呈报获批部督案件1起、省督案件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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